
各有关单位:
我委组织完成第五批25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颁布,现在我委网站予以转发。实施日期见下表。
第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国家标准实施日期汇总
附件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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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部(不良反应反馈及投诉):010-5360-9269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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