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局不良反应中心要求,企业应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病例收集工作,我公司药品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客户或者患者反馈出现不良反应状况应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表》,做到第一时间上报,通过企业自主反馈不良反应可以及时分析本公司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严重等级等有利于企业进行判断,如果该不良反应从使用单位上报不利于企业进行产品风险信息维护,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事。
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英文缩写ADR)。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特异质反应、药物依赖性等。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还没有正确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区。
误区一:出现不良反应的药是假冒伪劣药品 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其实,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患者以正常用法、用量服用经国家审批的合格药品药物后所发生的不良反应,属于正常的用药反应,并不意味着出现不良反应就认为该药品质量不好,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误区二:非处方药没有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是人们可以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物,总体来说,其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能导致死亡。
误区三:中药和滋补品的不良反应很少 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若使用不当,同样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滋补品也应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切忌滥用。而且有时在正常用量、用法下也能引起不良反应。
误区四: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就是医疗事故 一些病人服用药品后感到不适,认为是医生开错药引起的。其实药品不良反应是建立在药品质量合格、诊断正确、治疗方案合理的基础上的,是由药品自身问題造成的有害反应,所以药品不良反应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误区五:体质好能抵御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 的发生与人的年龄、性别、遗传、感应性、疾病等都有关系,也就是说,同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在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种族、不同感应性、不同适应证、不同共存疾病的病人中可能表现不尽相同,与体质无关。药品不良反应在服用前不可预知,无法防御。
误区六:新药不良反应少 总的来说,新药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其上市。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尽管新药开发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临床实验,但相对于长期临床应用来说,存在观察时间短、病例数少、用药范围及试验对象年龄范围太窄问题等,有时难以发现一些罕见的、迟发性的、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因此,新上市的药品更要警惕不良反应。
误区七:原来对某种药品不过敏,今后也不会过敏药物过敏 是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之一。人体在没有接触过某种药品(过敏原)之前,体内没有产生相应的抗体,一般情形下第一次用药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但接触这种药品后身体里就可能产生抗体,再遇到这种药品,就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另外,有些人只是对药品里的杂质、辅料、添加剂过敏,不同厂家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同,其产品的杂质、辅料、添加剂可能不同,也会导致出现“原来不过敏,后来过敏”的情况。
总之,任何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只是由于个体差异,在表现症状和程度上不甚相同。因此,我们应该科学认识药品的不良反应,既不能忽视药品不良反应的客观存在性和危害性,也不能简单地以说明书上不良反应的多少来判断一种药物的优劣,更不能产生排斥该药品的心理。
北京春风药业有限公司 药物警戒部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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